Feb 15, 2009

人生不必賺大錢、當大官、成大名,一樣可以好好玩的。

寄件者 osaka


這兩天偶遇一位來訪同事的朋友,閒聊中她提起我好幾年前工作過的雜誌,說那是她很喜歡看的刊物。
這首先就讓我有點驚訝(那不過是本短命的刊物,現在連記得的人都不多了),接著她又說,此刊物她最欣賞的部分,就是利用科技做行銷以及網路的那一塊,她基本上不喜歡網路上非編輯整理過的資訊,可是看了我們的報導,才知道網路上有這麼多好玩的事情。

確定她不太像在說場面話以後,我真是感動了一大下。其實,那部分正是我與幾位同事常常參與寫文的領域。在我與她很熱情地交換當時寫報導的花絮時,同事湊過來說:「挖!我都不曉得你寫過這些東西....」一副覺得我做過的事很有趣的樣子。

回頭想想,那本雜誌真的那麼有趣嗎?基本上,它是一本鎖定科技產業與相關趨勢為主題的刊物,想想那些枯燥艱澀的技術術語,想想大家刻版印象中的工程師,這種雜誌應該要無趣到爆。

但是,為了交代行動科技產品的演變歷程,我用007電影歷年來出現過的厲害傢俬來串場(龐德確實是史上第一個使用行動電話的虛擬人物啊),為了讓讀者看得下艱深的技術趨勢知識,美編和我搞出可愛的小超人教學Box,我還寫過心理測驗(據說很多人認真地去玩了,真不好意思,那只是我得讓大家願意看文章的小手段).....


而我們也大約是國內主流媒體第一個寫部落格趨勢的,還記得我當初提出這個題目時,主管連Blog這個字怎麼念都不知道,繞了一圈問所有同事,大家都搖頭,只有我拼命地點頭說,這真的很重要。後來,六頁長文被刪成兩頁登出來,還被某部落客批評「深度不夠」。其實我完全接受,因為刪成那樣連邏輯要清楚都不太容易,我自己都不滿意。(其實,這不也剛好預示著自由的部落格文化終將取代有守門員把關、又有版面限制、廣告商置入性行銷的傳媒,狂野地壯大起來。)而我也是在這樣的機緣下,在upsaid上寫了第一個Blog.............,這些話講起來怎麼讓我像一個擁有滿滿回憶的老人話當年,哇哈。

已經不只一次有人說我:「怎麼你的故事都好神奇,你做過的事情聽起來好好玩?你的朋友聽起來都好有趣?」其實除了機運真的好一點,仍然是事在人為。我想我這輩子應該一直很執意地要進入「好玩」的磁場,沒當大官賺大錢成大名,卻因此自然而然吸引「好玩」的人,連原本不該好玩的事情也變得「好玩」起來。

回頭來說那本來不該好玩卻好玩的雜誌,其實是一個以正經正派來標榜的集團下的怪咖產物,某一年尾牙,整個集團舉辦扮裝比賽,其他正派正經部門的做法是:扮電影《魔戒》的樹人來宣告大家做環保不砍樹;或者扮原住民來彰顯台灣文化;我們這邊的做法是,除了女同事要以環球辣妹路線出場(一人代表一國)外,男同事也得男扮女裝。原以為他們會抵死抗拒,誰知道有人興致勃勃地扮演玉女周慧敏維妙維肖,還有一個曾在NY求學多年的男同事帶項圈穿皮衣以SM女王裝出場,表演十分賣力(但我忘記他有沒有耍皮鞭了)。那一晚,我們真是全場的焦點啊。

很不幸地,集團大老當場震怒,號令以後不准辦任何類似活動。而那晚的照片也因不得破壞企業形象外流為由,竟然一張也沒有留下來。多年後舊同事聚會,大家還是很扼腕,並且學到教訓:以後要做甚麼很精彩的大惡搞之事件,一定一定要自己做好備份!革命要有證據才能萬古流芳。

最近這樣的景氣,這樣的時局,很多人都告誡我「不可以再任性下去」。可是,這輩子這德性應該很難改了,我還是想要尋找好玩,但是是負責任的好玩、成熟懂事的好玩、能夠存活下去的好玩。而我發覺,那些阻止「好玩」的力量從來都是存在的,只是我幸運又白目地忽視著逕自往前走。很多人都誤以為好玩前要犧牲很多很多,要當大官成大名賺大錢之類,終至拼命一輩子從來沒玩過。但是我仍然相信,要想好玩,且朝好玩的路標直直走過去,其他為了好玩必須做的犧牲就認了甘願了,也就行了。

2 comments:

Eric said...

好懷念那段日子啊!
科技本來就是要以貼近讀者、以輕鬆有趣的方式來介紹,
跟妳一樣,我那時候也發想過「奈米超人」的趣味漫畫來介紹奈米科技,
結果那篇文章,讀者都記得奈米超人XD

其實,我也遇過有人告訴我,他們多麼喜歡那本科技雜誌,停刊的消息多麼令他們遺憾。
我想,的確是有一批人真心喜歡著那本雜誌,只可惜這群人不夠多,無法撐起一本刊物的經營。

那段日子,是我人生一段很難忘的美好回憶。

@jesicalin said...

奈米超人漫畫?!哼哼。

你知道我對你的期待,從來絕對不僅於此的,我還以為你會說:「其實在我心中,一直一直好想把這本『e』雜誌做得很『A』的。」(失望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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